歐盟發布新版RoHS指令---211/65/EU
最新歐盟 RoHS 指令修訂版(211/65/EU),即《電子電氣設備中特定有害物質禁用指令》,于 211 年 7 月 1 日在歐盟官方期刊(OJ)上正式公布,將于公布后 2 天 (211 年 7 月 21 日) 生效。成員國需要 在 213 年 1 月 2 日前將其轉化為本國法律,即新指令將在 213 年 1 月 3 日正式實施,舊指令 22/95/EC 同時廢止。
重點修訂:
范圍
擴大了產品范圍:將所有的電子電氣產品都涵蓋在了指令規管的范圍內(包括線纜和備用零部件),但是給予了新添入的第 8 類醫療器械。第 9 類監視和控制儀器(包括工業監控儀器)一定的過渡期,此外,還針 對這兩類產品給出了 2 項的豁免(列于附件 IV 中);
時間表
- 214 年 7 月 22 日 醫療器材及監控設備
- 216 年 7 月 22 日 體外診斷醫療設備
- 217 年 7 月 22 日 工業監控設備
- 219 年 7 月 22 日 未列于其上及先前 RoHS 指令適用范圍的電子電氣設備
定義
刪除了其中的生產商(producer)規定,而添入了"制造商"(manufacturer)、"授權代表"(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進口商(importer)"、"經銷商"(distributor)的定義,并對其職責進行了明確的界定;
CE 標識
EEE 產品投放于市場之前,制造商/進口商/分銷商需確保已依據 768/28/EC 附錄 II 模組 A 的符合性 評估程序進行了相關評估,并且必須在最終產品貼上加貼 CE 標識。其相關技術文件及歐盟符合性聲明書需 至少保留 1 年。
管控對象
管控物質的范圍未擴大,還是維持了原有的六種物質的原限量要求,但是提出了今后的審查過程中,要對包括 DEHP、DBP、BBP 和 HBCDD 在內的物質優先進行考察,為指令今后擴大管控物質的范圍鋪路。
211/65/EU 的發布將給中國的電子電氣產品制造企業帶來一定的影響,特別是由于將醫療器械類產品、 監視和控制儀器產品列入規管的范圍,因此對這兩類制造企業的影響將是非常巨大的;此外,由于電子電氣 產品上需要貼附 CE 標志,因此,對業界符合指令的要求,也將是一個巨大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