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盛頓特區簽署禁用消費品中兩種氯代阻燃物質的提案
此項法規的重點如下:
受限阻燃物質 |
濃度限值 |
產品范圍 |
生效日期 |
三(1,3-二氯-2-丙基)磷酸酯(TDCPP) |
≤0.1%產品組分含量 |
a.12歲以下兒童產品 b.住宅軟墊家具 |
2018年1月1日 |
三(2-氯乙基)磷酸酯(TCEP) |
所有產品 (豁免如下第二條中所列出的產品) |
2019年1月1日 |
1.如果該項提案最終成為法律,那么所有含有TDCPP、TCEP產品的生產、銷售、代銷或分銷都將依照如下時間表被禁止:
2.上述限制條款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在該法律生效前,銷售、代銷或分銷的含有以上受限阻燃物質的產品;
由于含有受限阻燃物質產品的第一次銷售而伴隨產生的一系列后果;
機動車輛或機動車輛的可更換部件和可更換設備;
符合建筑規范補充條款的商業或住宅建筑用絕緣材料或布線,該補充條款在哥倫比亞市政條例第12條中有說明;
如臺式電腦、筆記本電腦、音頻和視頻設備、計算機、無線電話、游戲機、裝有用于訪問交互式軟件的屏幕及其相關外圍設備的手持設備,電纜,接頭,和其它類似的連接設備;
存儲介質,如光盤,用交互式的軟件,如電腦游戲。
3.制造商可能會被要求在45天內提供相關資料以證明涉嫌產品符合該法規。
4.根據人類和環境健康保護法案2010要求,制造商不能在產品中使用以下化學物質替換TDCPP、TCEP,以及之前被禁止的五溴取代,八溴取代和十溴取代聯苯醚:
在美國衛生部和人類服務部的國家毒理學計劃最近一次關于致癌物質的報告中,被明確列為的“已確認能引發人類癌癥的物質”或“有理由確信能引發人類癌癥的物質”;
在美國環境保護署最近的一系列化學藥品中,被明確列為“對人類有致癌性的物質”或“很有可能引發人類癌癥的物質”。
由美國環境保護署或國家衛生研究所確定的,會導致新生兒缺陷,激素紊亂,神經毒性,或對生殖或發育產生危害的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