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的特定遷移試驗
作者:宇冠檢測 發布時間:2015-12-09 閱讀: 來源:
制品試驗符合性測試。
1.樣品制備
材料和制品應按照包裝標簽所存放或者沒有說明時在適合于包裝食品的條件下存放。在保存期滿之前或生產商標明的任何產品保質期或安全期滿之前取出材料或制品中的食品。
2.測試條件
如果視頻須在包裝內烹飪,應按包裝上的烹飪說明處理食品。預計不被食用的食品部分應取出并棄去。剩余部分進行均質并作遷移分析。分析結果應根據食品接觸材料接觸到的預期食用的食品質量來表達。
3.遷移物質的分析
使用符合(EC)No 882/2004法規第11條要求的分析方法分析食品中的特定遷移量。
4.特殊情況
如果食品發生了以外的污染,特別是附錄1提到的鄰苯二甲酸酯類(FCM物質157、159、283、728、729)時,在食品接觸材料的符合性測試中應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