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車檢驗標準,童車檢驗項目
童車,是指供嬰幼兒童臥、坐、學步、乘騎的車輛和游戲的小型玩具車。童車包括兒童單車、兒童推車、嬰兒學步車、兒童三輪車、等幾大大類。童車屬于強制性產品認證產品,必須通過3C認證才能生產和銷售。
童車檢驗標準是什么 ?
童車——適用于設計或預定供兒童乘騎玩耍的童車類產品,包括:兒童自行車(最大鞍座高度在435mm~635mm范圍內),兒童三輪車,兒童推車,嬰兒學步車,玩具自行車(最大鞍座高度小于435mm),電動童車,其它玩具車輛 。我國童車的執行標準分為機械式腳踏童車和電動童車,二者執行的標準不同。如下:兒童自行車產品標準:GB14746-1993《兒童自行車安全要求》,電動童車產品標準:QB/T 2232-2008《電動童車通用技術條件》
童車的檢測項目有哪些?
機械物理性能:1,兒童自行車:兒童自行車一般是由4到8歲兒童騎行,而且基本都含有鏈條,因此兒童自行車的制動系統和鏈條的保護就十分重要,而平衡輪的作用在于輔助兒童騎行者保持車輛平衡。關鍵檢測項目:“兒童自行車的制動系統”,“ 兒童自行車的鏈罩”,“兒童自行車平衡輪尺寸”。2,兒童三輪車:兒童三輪車一般乘騎兒童年齡通常都較小,對于車子的穩定的自我把握能力還比較弱,因此保證三輪車在騎行時不會傾翻就十分重要。關鍵檢測項目:“兒童三輪車的穩定性”。3,兒童推車:兒童推車一般都是運載一名或多名兒童,由人力來推行,當停下來時應有裝置保證車輛靜止,不會隨著路面坡度而滑行出現危險。而危險夾隙的存在會使兒童的手、腳被夾在中間,產生夾傷,導致疼痛,嚴重的會使被夾部位產生紅腫、組織壞死等傷害。關鍵檢測項目:“兒童推車的制動”、“兒童推車危險夾縫”。
燃燒性能:童車所用材料不能用賽璐珞(即一種熱可塑性樹脂,以硝化纖維和樟腦等原料合成,代表性制品為乒乓球、人偶等)制成,且不能用易燃材料制成(紙制玩具除外),所使用的紡織物不應產生表面閃爍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