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檢目錄調整后浙江溫州出境童車首遭通報
作者:宇冠檢測 發布時間:2017-01-11 閱讀: 來源:法制網
最新從浙江溫州檢驗檢疫局獲悉,近日,溫州檢驗檢疫局接到中國臺灣消費品監管部門的“兩岸消費品安全事件通報資訊”,反映在市場檢查中對溫州出口到中國臺灣的一批兒童三輪踏板車進行塑化劑安全檢測時發現踏板車零部件塑化劑含量嚴重超標,目前產品已被封存。了解到這是國家質檢總局自2016年9月1日起,將玩具、童車、兒童安全座椅等商品調出法定檢驗/檢疫商品目錄表以來,溫州檢驗檢疫局接到的首例玩具類出口商品安全通報案例。

經調查,該通報貨物系溫州一游樂設備出口企業在出運到中國臺灣的一批游樂設備中,私自夾帶中國臺灣客商從市場上采購的兒童踏板車樣品,樣品車生產企業對質量安全把控不嚴,對產品的原材料材質沒有做好安全把關,導致產品使用了未經檢測合格的零部件。
據悉,中國臺灣消費品監管部門采用CNS15138玩具檢測標準,其中材質為軟塑料的踏板車黑色握把塑化劑含量為9.97%,超過了CNS4797玩具安全標準規定的0.1%限量值要求。
目前,中國出口玩具類商品約占全球市場75%,但因安全管控不嚴在國際市場屢遭通報,產品或被查扣,或被禁止銷售,或被下架退貨,造成企業蒙受較大損失。
細究原因,往往由于中國玩具企業產品開發檔次低,行業門檻低,小微企業數量多,加上玩具本身的安全敏感性容易引起注目,為此相應的市場監管力度也比較大。此外,中國生產企業由于對國外技術法規不了解,自身安全把控不嚴,檢測能力不足,產品設計有缺陷,更容易引發質量問題。
溫州檢驗檢疫局提醒出口玩具企業,要提升自身質量保證能力和風險防范意識,了解產品屬性,嚴格按照進口地區法規及標準組織生產,重點要關注來自原材料的化學超標危害以及來自小部件脫落引發的健康損害,避免因安全、質量原因被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