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2.0對玩具行業的影響
工業和信息化部和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聯合公布的《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7月1日以后生產的產品必須符合法規及相關標準。產品范圍包括直流1500V/交流1000V以下的電子、電器產品,分為十大類,其中關于玩具的放在第十類:文教、工美、體育及娛樂用品(里面包括玩具類)?!掇k法》借鑒了歐盟RoHS指令和其他國家的通行做法,因此也被稱作“中國RoHS2.0”。
限制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的使用,是為了減少或消除電器電子產品污染,電子電動玩具企業應了解產品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生產的產品是否在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達標管理目錄之內。
玩具生產企業應采用資源利用率高、易回收處理、有利于環境保護的材料、技術和工藝,限制或者淘汰有害物質在產品中的使用;標注有害物質名稱及其含量,標注電器電子產品環保使用期限等措施;嚴格進貨渠道,拒絕銷售不符合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電器電子產品;禁止進口不符合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電器電子產品。
《辦法》于今年1月6日發布,據其規定,法規生效后,不符合標準的產品,有關部門可依據相關法規執行,法規涉及八個部門,包括工商、質監等。對于違反規定的產品,各部門都有各自不同的處罰規定,如整改、產品下架、罰款等。工信部將會制定《達標管理目錄》并采取合格評定管理辦法對重點產品進行管理,評定不合格可能意味著產品不能上市銷售。未列入達標目錄,但仍然屬于規定適用范圍內的產品,雖不強制參與合格評定,但仍需要進行標識。工商、質監等部門仍可依法對違規產品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