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65測試產品包括哪些?有什么要求?
加州65號提案,即《1986年飲用水安全與毒性物質強制執行法》,于1986年11月頒發,該提案的目的是維護加州飲用水源不受已知致癌、生殖毒性的化學物質污染,維護大眾健康。提案要求商家通過清晰合理的標簽警告消費者產品中含有的已知毒性化學物質。目前已有超過900種化學品被列為此類化學品受到監管。該提案要求政府至少每年一次公布加州已知的致癌或含有生殖毒性的化學物質。
該提案涉及到的產品有:珠寶、玩具、電氣裝置、玻璃陶瓷材料、服裝、飾物、藥、農藥、染料、化妝品、禮品、制造或施工用品、化學過程的副產品如汽車尾氣、煙霧、天然氣燃燒等,幾乎覆蓋了所有的產品,并對危險品的暴露場景進行列明。

提案的核心要求:
1.不容許將提案列明的危險物質排放到飲用水里;

2.提供清晰且合理的警告(對列明的物質,必須警告,除非暴露含量特低,不會造成風險)。
警告標簽可以貼在產品上,放在工作場所、零售商店,或者分發通知,在報刊刊印,一般建議貼在產品上。標簽主要內容是描述該產品含鉛。

加州65認證的嚴重性:一旦某種化學物質歸入了第65號提案清單之列,制造商和經銷商必須在12個月完成警告的執行,并與20個月內終止化學物質排放至飲用水源頭。此日期過后,政府或個人執法者,包括代表公眾利益的個人或組織,可對未達標者采取法律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