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電子顯示器中鹵化阻燃劑與含鎘標識管控正式實施
作者:宇冠檢測 發布時間:2021-03-04 閱讀: 來源:
2021年3月1日,歐盟法規(EU) 2019/2021關于電子顯示器的中鹵化阻燃劑與含鎘標識管控正式實施。該法規早前于2019年12月5日發布在歐盟官方公報(OJ),規定電子顯示器的生態設計要求,并且修訂了(EC) No 1275/2008法規關于家用電器和辦公設備在聯網待機、關機模式下的電能消耗要求。新法規涵蓋能源效率和循環經濟兩大方面,對電子顯示器的能效、環保、材料回收方面提出了生態設計要求。
(EU)2019/2021中規定了鹵化阻燃劑與含鎘標識管控,如下:
1.鹵化阻燃劑
電子顯示屏的外殼和支架禁止使用鹵化阻燃劑。
2.含鎘標識
帶有屏幕面板的電子顯示器中,如有均質材料中鎘(Cd)含量超過2011/65/EU指令中規定的0.01wt%,應張貼“Cadmium inside”標識;如所有均值材料均不超過,應張貼“Cadmium free”標識。標識應清晰、耐用、易讀且不可磨滅。標志應牢固地連接在顯示面板內部,或壓模在一個明顯的位置,一旦背面外殼被移除,工人就可以看到這個標識。標識應采用下列圖形形式:

3.塑料部件的標記
大于50克的塑料部件:
a) 應標明聚合物的類型,標記須清晰易讀。
b) 含有阻燃劑的組件應在標識聚合物信息后面加上阻燃劑信息,外殼和支架組件上的標識應清楚可見和可讀。
4.其他要求
該法規還規定了產品能效等管控要求。
5.適用范圍
電子顯示器(包括電視、顯示器及數碼標志顯示器)。但不適用于下列情況:
a)任何屏幕面積小于或等于100平方厘米的電子顯示器;
b)放映機;
c)一體機視頻會議系統;
d)醫療顯示器;
e)虛擬現實(VR)頭戴;
f)第2012/19/EU號指令第2條第3(a)和第4點所列產品的顯示器;
g)第2009/125/EC號指令涵蓋的產品的顯示器。
背景
含鹵化阻燃劑是電子顯示器塑料回收的一個重要問題,雖然一些含鹵阻燃劑已在RoHS指令中得到了限制,但可能還能在舊顯示器中找到,且其存在仍然是允許的。在再生塑料中不允許含有鹵化物會導致這些材料被焚化,是不符合成本效益的。對于電子顯示器中的大部分塑料部件,如外殼和支架,已有替代方案,為了提高塑料的回收率,將在這些部件限制使用鹵化阻燃劑。
電子顯示屏中含鎘是對廢料進行有效管理的另一個障礙,雖然RoHS指令中已限制了電子電氣產品中鎘的使用,但是,RoHS指令附件III中對電子顯示屏中鎘的使用在規定時間前還給與了豁免。因此,制造商應在含鎘顯示器上作出明確標識,以便在產品使用壽命終結時采取正確方式無害化處理。
應對建議
從此次法規實施來看,歐盟對電子電氣產品的管控,提出了能效、環保方面更嚴格的生態設計要求,未來歐盟將實施可持續發展和綠色循環經濟的趨勢愈加明顯。
出口型企業應密切關注相關法規動態、積極應對升級管控、合理管理供應鏈、充分評估風險、采取有效手段降低材料中有害物質、持續提高質量,使產品更具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