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過期化妝品豈能逃脫責任
作者:宇冠檢測 發布時間:2016-11-23 閱讀: 來源:華商報
網上有店家低價出售過期化妝品,店主對此稱“愿打愿挨”。律師表示,出售明示產品過期也屬違法行為。醫生提示,化妝品過期后成分會變化,可能會有害健康,希望市民不要購買。公然通過網絡銷售過期化妝品,而且以已經明確告知買家為由推脫責任,顯然是商家不懂法的表現。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該瑕疵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除外。同時根據產品質量法,銷售者不得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產品和失效、變質的產品。也就是說,對于有瑕疵的產品,商家在明確告知消費者且取得消費者認同的前提下,可以向其銷售。而對于超過保質期的產品,生產企業已不再對其符合有關標準和質量負責,屬于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產品。
由此可見,即便商家明確告知消費者該低價銷售的產品屬于過期化妝品,也不能免責。退一步而言,哪怕商家將該過期產品免費送給消費者使用,也應對產品質量負責。這種與假冒偽劣產品無異的商品,根本不該被許可銷售,消費者樂意購買,商家也不能以“愿打愿挨”為由大肆銷售,否則就應承擔法律責任。
來源: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