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RoHS的范圍與要求
自歐盟RoHS出臺以來,越來越多國家和地區確立了各自的RoHS規范,臺灣也是其中之一。CNS 15663也被稱為臺灣RoHS,在2013年7月30日公布。臺灣經濟部標準計量檢驗局(BMSI)采用該標準作為檢驗進口與當地產品的標準之一。
臺灣RoHS在2016年12月1日起生效,但不同的電子電氣產品生效日期不一樣。銷售電子電氣產品的企業需要事先確認產品是否在臺灣RoHS的范圍內,符合規定后才可以進入臺灣市場。

臺灣RoHS涉及的產品:
1.大型家電;
2.小型家電;
3.IT和電信設備;
4.消費性設備;
5.照明設備(包括電燈泡和家用燈具);
6.電子電氣工具(大型固定式工業工具除外);
7.玩具、休閑和運動器材;
8.自動售賣機;
9.其它設備(CNS 3765、CNS 14408 和 CNS 14336-1所涵蓋的設備)。

BSMI宣布:2017年7月1日起,自動資料處理機、印表機、影像復印機、電視機、監視器、自動資料處理系統用的監視器這六項產品類別將納入臺灣RoHS的管制,依據CNS 15663將限用物質含有情況標示在商品、包裝、標簽或說明書上。

對測試報告的要求:
如果BSMI要抽查產品,必須在28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文件審查。測試報告并沒局限獲得方式(臺灣地區內、外都可以),但測試文件需要取得ISO 17025認證資格的實驗室根據IEC 62321、CNS 15050或同等檢驗標準所出具的測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