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烏克蘭發布了RoHS修正案
2019年6月26日,烏克蘭內閣通過了第557號決議,修訂第139號決議《關于在電氣和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技術規定》(也就是烏克蘭RoHS)。第557號決議已于2019年7月3日正式生效。
新文件的要點:
1. 該決議將管件產品組排除在范圍之外。
2. 針對具有高工作頻率(50 MHz以上)的血管內超聲成像系統的電動旋轉連接器中的汞,取消了其在2019年7月1日的合規截止日期。

3. 該決議的目的是使烏克蘭立法的要求符合以下歐盟RoHS指令:
(EU) 2018/736 關于部分電器元件玻璃或陶瓷中的鉛的豁免
(EU) 2018/737 關于豁免焊接用焊料中的鉛通過孔盤狀和面陣陶瓷多層電容器進行加工
(EU) 2018/738 關于鉛在基于鈰的微調電位計元件中的豁免
(EU) 2018/739 關于豁免鉛作為鋼中的合金元素
(EU) 2018/740 關于豁免鉛作為鋁的合金元素
(EU) 2018/741 關于豁免鉛作為銅的合金元素
(EU) 2018/742 關于鉛在高熔點溫度焊料中的豁免
本修正案基于修訂RoHS 2指令(2011/65/EU) 的(EU) 2017/2102指令。

4. 烏克蘭將確保RoHS 2新覆蓋的電氣和電子設備(EEE)的二級市場運營(如轉售、二手市場)的可能性,以及如果這些設備在2019年7月22日前投放市場,則此類設備的備件的使用,可以促進和啟用備件的再利用。如果在可審計的閉環企業對企業退貨系統中進行再利用,并且備件的再利用已通知消費者,則物質限制不適用于再利用的備件:

①從2011年1月1日前投放市場的EEE中回收,并用于2018年1月1日前投入市場的EEE。
②從2018年1月1日前投放市場的醫療器械或監控儀器中回收,并在2024年7月22日前投入市場的EEE中使用。
③從2018年7月22日前投放市場的體外診斷醫療器械中回收,并在2026年7月22日前投入市場的EEE中使用。
④從2018年7月22日前投放市場的工業監控儀器中回收,并用于2027年7月22日前投入市場的EEE。
⑤從2008年12月3日烏克蘭內閣第1057號決議批準的技術法規未涵蓋的所有其他EEE類別中回收,并于2019年7月22日前投入市場,或在2029年7月22日前投入市場的EEE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