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色紡織品可不進行鉛測試CPSC發布最終規則
2015年10月14日,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在聯邦公報上發布了一個最終規則,聲明染色的紡織品可以豁免CPSIA鉛要求,且對何時應采用零部件測試加以說明。11月13日之前如果CPSC未收到重大不利評價,則該規則將于2015年12月14日生效。
本次發布的最終規則對16CFR 1500.91作了修訂,規定無論采用何種染色技術,染色的紡織品都將無需進行涂料中的鉛或者總鉛含量的測試。
CPSC認為染料和染色的紡織品不會含有超過消費品改進法案CPSIA含量的鉛,因此這些產品可不進行第三方測試,然而經過絲印、貼花、轉印和其他印刷處理的可從織物剝離的紡織品仍然需要進行鉛測試。
本次還針對16CFR 1109(部件測試規則)的部分內容進行了修訂:
1.明確1109.1 (適用范圍)中對Part B的內容描述,以避免歧義;
2.對1109.5(a)加以澄清,Part B、Part C中的部件測試規則僅限于Part B、Part C中所包含的產品;
3. 更新1109.11(玩具部件中涂料鉛含量測試)的引用標準ASTM F963-08為ASTM F963-11;
4. 新增16CFR part 1199作為1109.13(玩具和兒童護理產品的零部件和成品測試的適用情況)中對部件進行鄰苯測試時判定是否可接觸的依據,此后,鄰苯和鉛測試時某部件是否可接觸的判定結果可保持一致 。
宇冠檢測提醒相關企業,紡織產品在出口美國時,單純經過染色的紡織品勿需進行鉛檢測,規避不必要的測試項目,此外輸美產品需跟進部件測試規則,避免部件測試的檢測報告不被認可妨礙產品入關,造成巨大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