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電器電子有害物質限制檢測新規實施
有工信部會同國家質檢總局等八部委發布的《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理》(一下簡稱《辦法》)將在7月1日起開始實施,相比26年發布實施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辦法》在使用范圍、限制使用有害物質管理方式等方面做了重大調整,對電器電子產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的種類作出具體嚴格的規范。
根據《辦法》,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將依法對進口的電器電子產品實施口岸驗證和法定檢驗。目前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部門監管的進口電器電子產品涉及品種有計算機、音響設備、醫療器械、家用電器、工業電子設備、電池等。廣東省中山市是進口電器電子產品較為集中的地區,據中山出入境檢驗檢疫統計,受新規影響的中山進口電器電子產品企業共有3多家,215年中山電器電子產品進口貨值超過3.8億美元。
鑒于新規對各類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的質量安全提出了更嚴格、全面的要求,電器電子產品進口企業應對這一新規引起足夠重視,對《辦法》的具體內容進行深入了解,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應對措施,對采購環節作出及時調整,尤其是在落實歐盟RoHS(RoHS系指歐盟通過的一項強制性標準,即《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檢測、環保規范等涉及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的質量控制體系方面。進口企業在和客戶簽訂供貨合同時也應盡可能直接比照《辦法》的相關要求,并要求把《辦法》的檢測標準和技術參數列入合同文本。
《辦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和進口的依靠電流或電磁場工作或者以產生、傳輸和測量電流和電磁場為目的,額定工作電壓為直流電不超過15伏特、交流電不超過1伏特的設備及配套產品,即為電器電子產品?!掇k法》的適用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設備類型及其配套產品:1.通信設備2.廣播電視設備3.計算機及其他辦公設備4.家用電器電子設備5.電子儀器儀表6.工業用電器電子設備7.電動工具8.醫療電子設備及器械9.照明產品1.電子文教、玩具、工美、體育和娛樂產品。有害物質是指電器電子產品中包含下列物質:1、鉛及其化合物2、汞及其化合物3、鎘及其化合物4、六價鉻化合物5、多溴聯苯(PBB)6、多溴二苯醚(PBDE)7、國家規定的其他有害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