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種產品取消強制性3C認證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秦宜智17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為進一步改革和完善CCC認證(3C認證)改革,調整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和實施要求。將汽車內飾件等18種產品調出CCC認證目錄,不再實施CCC認證管理。擴大自我聲明實施范圍,將汽車安全帶等17種產品,由第三方認證方式轉為自我聲明評價方式。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認證監管司司長劉衛軍介紹,由第三方認證方式轉為自我聲明評價方式,對生產企業來說,因為沒有第三方認證機構的擔保和背書,企業在樣品檢測合格的基礎上,需要自己確認并承諾具有持續生產合格產品的能力。

這18種產品分別是:
1.交流額定電壓3kV及以下鐵路機車車輛用電線電纜;2.電動螺絲刀和沖擊扳手;3.砂光機;4.圓鋸;5.小型交流弧焊機;6.交流弧焊機;7.埋弧焊機;8.等離子弧焊機;9.弧焊變壓器防觸電裝置;10.焊接電纜耦合裝置;11.電阻焊機;12.各種廣播波段的調諧接收機、收音機;13.監視器;14.汽車內飾件;15.汽車門鎖及門保持件;16.鐵道車輛安全玻璃;17.固定電話終端及電話機附加裝置;18.集團電話。

適用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評價方式的產品,只能采用自我聲明評價方式,不再發放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企業應依據《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實施規則》要求完成自我評價,在“自我聲明符合性信息報送系統”報送產品符合性信息,并對產品加施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